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8-04-22 |
1、招标编号:2018XSZFCG231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城区丹河路(新丰路至天 安路)道路工程交通设施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 期限的供应商;
(2)其它特定条件:①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② 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
网址:http://www.nbzfcg.cn/
8、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9 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2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14时2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二)(象山港路300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无法进行中标公示.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1项目编号:2018XSZFCG231G 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城区丹河路(新丰路至天安路)道路工程交通设施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邮编:315700 账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账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合同签订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 付款方式: 材料全部进场后付合同总价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5%,余下5%在承诺保修期满且无发现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货款及工程款发票以安装发票为准).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交货地点:由业主指定.
5 采购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