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8-05-13 |
电话:0766-892862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928623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梁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
电话:0766-8928623
七、招标文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2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2011年11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采购项目说明 1.1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定义及解释 货物: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 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采购人:《投标资料表》所指的采购人. 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日期:指公历日. 合同:指依据本次货物及服务招标采购结果签订的协议.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书面形式 包括纸质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满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对本次货物的经销许可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详见《投标资料表》.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知悉 7.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保证 8.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费用 9.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