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8-05-17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联系人: 黎小姐 联系

电话:0760-8830289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

电话:0760-88962062 传真:0760-88846960 网站:www.zsaec.com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5日

二、投标人须知 A.说明项目说明 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人进行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 定义及解释 采购人: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买方或业主.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标人: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服务商. 中标人:指在本次招标采购中中标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书面形式:指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传. 日期:指日历日. 合同:指采购人与中标人依据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的协议.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 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合格的货物 合格的货物是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所有货物. 合格的服务 合格的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更换配件等义务和合同中规定报价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格的工程 合格的工程是指投标人为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而提供的所有工程施工. 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非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质疑或澄清,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投标人知悉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充分地知悉和理解参加实施本项目具有的困难和风险,并宣布自行解决这些困难和承担这些风险. 保密事项 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情况. 投标人应对因参加本项目而获得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图纸、样品、模型、模件、电子信息和数据等所有资料进行严格保密并须谨慎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投标截止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要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保证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合法的,并就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投标人应保证其具有中标后全面和适当地履行合同能力,并宣布无条件地接受缔约过失和违约制裁.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和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作实质性响应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并须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或匿名的将不予受理.招标方以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作出答复,招标方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C.投标文件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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