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8-06-01 |
一、总体目标 全年建成1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企业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30%,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指标达45%.不断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分类主体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按照先易后难、先粗后细的步骤,分批次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协同推进.明确各实施主体工作职责,实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三、职责分工
(一)建成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 按照建成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指标达45%的工作目标,区内主次干道、公共广场还需新增两分式垃圾投放设施223组(含中云街道、朝阳街道的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猴嘴片区街道因拆迁暂不实施),分类设施布置到位后,后期纳入环卫保洁体系运营管理,经测算,共费用约18.95万元,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区规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二)1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按照2018年垃圾分类目标任务,今年我区选定10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考虑小区人口密集,且现阶段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拟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引入第三方管理,由专业垃圾分类运营单位负责各小区内的宣传激励、垃圾回收及后续转运处理工作,待居民形成分类习惯后,逐步减少财政投资,最终采取奖补政策交由物业公司管理.经测算,10个小区需新增三分式垃圾桶57组,约需费用25.65万元,此外每年分类运营费用117.1万元,合计142.75万元.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置,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区规建局)
(三)机关事业单位 按照建成区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置100%覆盖的要求,拟对区内的新海连大厦、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各街道办、进区机构等开展垃圾分类设施投放. 1.新海连大厦、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等属新海连管理的办公场所,经测算,共需新增两分式垃圾桶560组,三分式垃圾桶33组,共需费用约6.7万元,由区财政承担.分类设施布置到位后,由大楼物业负责后期管理. 2.朝阳、中云、猴嘴街道办办公楼需新增两分式垃圾桶219组、三分式垃圾桶14组.其中,两分式中室内213组、室外6组,共计233组,共需费用约3.15万元,由各街道财政承担.分类设施布置到位后,由各街道负责后期分类运营管理. (牵头单位:区党政办;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
(四)学校 按照建成区学校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布置100%覆盖的要求,拟对全区12所学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12个学校共新增两分式垃圾桶1100组,约需费用8.25万元,由区财政承担,分类设施布置到位后,由各学校开展宣传教育及后期分类运营管理.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