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6-11 |
5972 8218 财务:张小姐 联系
电话:0574-63991854
十、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574-6307001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嘉元大厦4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传真: 0574-63036567 十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家规定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十
二、其他事项:
1、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 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上进行注册登记(原注册登记过的单位现已完成多证合一的须重新进行注册),注册联系
电话:0574-87187578;
否则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二、定义
(一) 采购人 系指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发展中心;
(二) 投标人 系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 中标人 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
(四) 货物 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系统、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五) 服务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六)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招标为1.5%,100万元-500万元的货物招标为1.1%,500万元-1000万元的货物招标为0.8%),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方式:详见公告.
(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无效.
(三)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中标人无故拖延或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二)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此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三)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商务技术文件:
1、封面(附件一);
2、投标函(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和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四);
5、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五):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五-1);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无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