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8-06-12 |
(四)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核心设备(700万像素高清摄像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审,舍掉其他供应商.
(七)核心设备同一品牌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
五、项目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要求投报与之要求相符的设备,若其中任意一项不能满足,则视为无效报价(该项目技术方案详见 附件2 ).
(二)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是全新产品,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及本询价文书提出的相关技术、质量、环保、安全标准.如达不到相关标准,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六、商务条款
(一)工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1.工期:合同签定后30天内完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安装地点: 公路物流基地观成路与华南路、东城大道与玉华路路口处. 3.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代表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 (4)货物设备运抵采购人所在地后,供应商应于2天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完成产品的安装至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b货物设备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c在货物使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能继续正常使用. d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文书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货物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和详细清单,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和详细清单内容开具发票. (8)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设备(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货物质量保证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维修及服务期内的维护、保养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不少于3年原厂免费软件升级服务. (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及服务期承诺优于上述年限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3)质保期内、外采购人对货物的咨询和投诉,成交供应商应在1―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及零配件的及时供应. (4)供应商投报货物由厂家(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询价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a电话咨询 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b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c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d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直接选择换货时,供应商应当免费为其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e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调换不得低于合同货物规格且买方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换货后,产品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f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a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每年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提供设备上门维护服务. B服务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故障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接到使用方设备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维修配件 供应商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