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6-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新型材料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邹城市创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6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型材料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邹城市创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曾玉娟 联系人 陈 通讯地址 邹城市香城镇康桃村南 联系电话

13791759850 传真 邮政编码

273500 建设地点 邹城市香城镇康桃村南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2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00004% 评价经费 (万元) 0.5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7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 邹城市创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材料深加工生产加工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邹城市创为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要投资10200万元在邹城市香城镇康桃村南建设新型材料深加工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既符合实际需要,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正版)、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及修改单》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邹城市创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新型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新型材料深加工项目,主要原料为高岭土,具体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经过晾晒、粉碎、包装即为成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见表1-1. 表1-1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铲车 台22锤式粉粹机 台23包装机 台24气流冲击磨 台15螺旋进料斗 台16叉车 台1备注:项目设备无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限制及淘汰使用的设备.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产品、原料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用地符合性 该项目位于邹城市香城镇康桃村南,利用已建成车间进行生产加工,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用地项目,根据邹城市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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