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8-06-29 |
(二)竞赛流程
八、竞赛试题 本赛项样题详见《附件一》.
九、竞赛规则 1. 比赛时间为4个小时,比赛过程连续进行. 2. 参赛队的竞赛工位号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赛题以任务书形式发放,竞赛参考资料在赛前植入参赛选手的计算机,参赛队根据任务书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3. 赛项组委会统一布置竞赛需要的软硬件环境.选手不得私自携带任何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赛场. 4. 参赛选手报到当天可预先熟悉比赛场地,但不得进行现场练习.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选手迟到10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5. 各队领队和指导教师,以及观摩人员在赛场指定的观摩区观摩比赛. 6. 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7. 新闻媒体在赛场设定的媒体采访区工作,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8.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现场裁判应按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现场裁判、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 9. 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标准和规范,保证自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比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0. 参赛选手不得因各种原因提前结束比赛.如确因不可抗因素需要离开赛场的,须向现场裁判举手示意,经裁判长许可并完成记录后,方可离开.凡在竞赛期间内提前离开的选手,不得返回赛场. 11. 现场比赛结束,经裁判长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2. 竞赛由评分裁判现场评分,经裁判长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布,如有异议请直接向赛项仲裁工作组申请复核. 1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发生任何形式的矛盾. 14. 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十、竞赛环境 1. 竞赛场地.竞赛场地分为:竞赛现场、裁判休息区、指导老师休息区、服务区.其中,竞赛现场又划分为:检录区、场内竞赛区、技术支持区. 2. 竞赛设备.场内竞赛区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统一竞赛设备和备用设备.选手无需自带任何工具及附件. 3. 竞赛工位.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 4. 技术支持区.为技术支持人员提供固定工位、电源保障. 5. 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6. 竞赛场地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现场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合格有效,应急照明设施状态合格,赛场明显位置张贴紧急疏散图,赛场出入口专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竞赛现场通风良好、照明需符合教室采光规范. 十
一、技术规范 本赛项的技术规范将包括: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要求、行业、职业技术标准,以及根据高职目录修订后的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规范,适时地修订本赛项遵循的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