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8-06-29 |
三、申报渠道 杰出人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直接报省委组织部. 青年拔尖人才:省(中)直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报省委组织部;
各类企业、市属及以下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报各市委组织部,再由各市委 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申报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申报书中填写推荐理由和支持条件,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送至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支持措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推荐单位为省(中)直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还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五、申报附件材料 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4.?主持或参与的主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获奖证书或入选文件复印件. 7.?发表的1-3篇高水平文章证明材料. 8.?个人简介材料. 9.?国(境)外引进的杰出人才需提供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10.?其他有关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资质证书及权威机构或用户对产品的评价等材料).
六、有关要求 1.?同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通过1个渠道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类别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 3.?申报人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请各各市各单位于7月13日前,将申报人材料报送至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纸质版材料需提供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人选推荐考察报告各1份,《申报书》(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2张,包括《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10).如破格申报,需用人单位提供破格说明材料. 有关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华先锋网(www.zhxf.cn)下载,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印章. 联系人:曹文勇 联系
电话:024-62656835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邮政编码:110002 附件【兴辽英才计划 申报书(杰出人才 培养).doc】 附件【兴辽英才计划 申报书(杰出人才 引进).doc】 附件【兴辽英才计划 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 培养).doc】 附件【兴辽英才计划 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 引进).doc】 附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