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8-07-12 |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365民乐社区维修改造项目
2 建设地点 西岗区北海街23号楼
3 建设规模 对原民乐社区办公大楼(共四层,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进行装修及配套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 合同价款约定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本次招标中标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因素之外,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具体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6 招标范围 365民乐社区维修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8 投资金额 人民币约80万元
9 工程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2年10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12 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再审;
投标人中标后,如有必要,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13 投标报价 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
1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以为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及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提交截止时间(即到账时间):2016年11月11日15:00时. 提交地点: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部(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汇款账号:请汇至:户名: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帐号:411903945110101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须到账. 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16 答疑及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7 投标文件 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密封胶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开标记录表》需要单独密封.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以及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
2、封面注明 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收件人:大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6开标室及第8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