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8-07-14 |
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8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 19.9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0. 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电子光盘一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 、 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正本须用采购人提供的原件填写(含封面),并逐页加盖法人公章确认,投标人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项目内容及工程数量;
副本可以采用正本复印并逐页加盖法人公章确认. 21.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