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8-08-06
关于罐藏类制品FDA工厂(FCE)及产品(SID)注册 根据美国政府联邦法规(Federal Register)第21卷对低酸食品入境的规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英文简称FDA)要求所有低酸性罐装食品进入美国海关之前,必须取得FCE号码及SID登记.

该法规要求不仅适用于美国境内食品,也适用于国外进口食品,包括大陆和台湾出口到美国的食品. 为使产品符合上述法规并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合法销售,必须办理工厂(FCE)注册及(SID)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方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产品检验结果报告单的复印件;

中英文对照的产品说明书;

中英文对照的产品成分说明及组成比例、产品规格;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表;

灭菌方法等.

2、关于产品的检验: 如委托美国基埃奥检验公司 (G&L Laboratories)进行产品检验费用为人民币12400元整.需提供样品为:不同时间生产的产品三份,每份为四个包装单位.(12个样品) (如果以委托方自行办理的产品检验报告为依据办理FCE注册及SID的登记,美方将不收取委托方的检测费用及样品)

3、委托申办费用: 工厂注册(FCE)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整, 产品登记(SID)每一种产品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整.

4、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后一周之内,委托方将申办资料、样品及申办总费用的50%支付于美方.

5、美方需在收到委托方的申办资料、样品、费用的90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美国FDA法规的工厂的FCE注册号码及产品的SID登记号码(复印件)交付给委托方,委托方在核实文件无误后将余款支付于美方,美方在收到委托方办理FCE及SID全部费用后将在一周内把全部正式文件交付给委托方.

6、违约责任: (1)、若委托方中途无故停办,应付给美方总费用的50%,作为美方前期工作的补偿. (2)、在将来对美国出口的贸易中,因美方办理的FCE注册及SID的登记号出现问题而导致的美国海关对货物扣关,美方将负责提供帮助和协助解决.

7、下载并填写FDA罐头企业和产品FDA注册申请表(www.fda.cn)签署委托协议: 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若发生分歧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裁决.

电话:010-6337

2929 传真:010-6337

3131

网址:www.fda.cn

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基埃奥信息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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