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8-08-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3
(一)交通运输科技机构概况
3
(二)交通运输科技机构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投资情况
4
(三)交通运输科技机构科研条件
5
(四)交通运输科技项目属性
6
(五)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人员工作量投入情况
7
(六)交通运输科技项目资金情况
8
(七)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成果、效益及影响情况
9
(八)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情况
10
(九)标准制(修)订情况
12
(十)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
13 (十一)标准国际化工作情况
14
四、主要指标解释
15
五、附录
31
(一)交科统
1、
2、3表统计范围
31
(二)交科统
9、10表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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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32
(四)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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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说明
(一)为更全面掌握全国交通运输科技活动、标准制修订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满足交通运输科技管理需要,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相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本调查制度中,交科统1表-3表的统计范围为交通运输行业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研究机构、转制研究机构、直属及联系紧密高校、重点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详见附录;
交科统4表-6表的统计范围为列入科技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重点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计划的交通运输领域科技项目;
交科统7表的统计范围为报告期内产生的交通运输领域的成果和效益;
交科统8表统计范围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及研发中心;
交科统9表-11表统计范围为交通运输行业综合交通运输、公路、水运和城市客运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情况.
(三)本调查制度的主要统计内容包括交通运输科技机构人员及科研条件建设情况、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投入及成果效益情况、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及研发中心情况、标准制(修)订、标准化工作实施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情况等.
(四)本制度中所有指标的报告期为年报.
(五)填报要求: 1.报表在次年2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2.各填报单位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码、范围口径和填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报送. 3.统计报表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数据须经填报单位统计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