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8-08-20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6.3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6.4 卖方应将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5买方按卖方提供的供货清单检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其它的技术资料、检查产品及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买方的要求相符.如有损坏、缺件等情况,卖方自行负责. 6.6卖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

产品主资料壹套;

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

零部件目录;

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不可负偏离

7 培训 卖方须派遣有经验的工程师,到买方单位对买方进行优质的培训服务.对设备的使用、操作、维修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确保买方能够对设备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培训所需一切资料由卖方免费提供. 不可负偏离

8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8.1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一年.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质量保证期内买方对卖方享有追索权.质量保证期满后,设备的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具体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8.2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量保证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或对故障货物予以重新更换. 8.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须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8.4卖方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买方的售后服务通知,卖方接报后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不得影响买方的正常工作业务.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号码(包括对培训、售后服务响应、售后服务机构设置等要求). 8.5质量保证期后,卖方须提供一年或以上的保修期,保修期内,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及维护,如须更换故障零部件,则只收取优惠的零部件费用. 8.6任何时候,卖方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8.7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不可负偏离 注:上表中的 偏离选项 要求必须做出响应.对于 不可负偏离 项,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项目技术要求 技术需求明细

(一)设备技术参数一览表 大型医疗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及数量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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