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8-08-20 |
潘金保同志任台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教导员;
张德成同志任老屯乡派出所教导员;
吴光华同志任台江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王 锦同志任中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中共台江县委民营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台江县委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智槐同志任中共台江县林业局(园林绿化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中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中共台江县委民营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台江县委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大标同志任中共台江县委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乡长级),免去其中共台江县人民医院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杨 徽同志任中共台江县委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
肖 强同志任中共台江县委民营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熊丽芝同志任台盘乡纪委书记;
李家荣同志任中共排羊乡委员会委员;
李通文同志明确为中共台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乡级干部;
万昌贵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乡级干部;
龙昭云同志明确为台江县政协机关正乡级干部;
田如祥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法院正乡级干部: 邰昌武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法院正乡级干部;
王 彪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法院正乡级干部;
陈友会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法院副乡级干部;
汪 勇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法院副乡级干部;
吴 芳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副乡级干部;
李术高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副乡级干部;
杨绍成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副乡级干部;
宋志梅同志明确为台江县信访局正乡级干部;
谢贵平同志明确为台江县发展改革局正乡级干部;
姜富强同志明确为台江县民族事务局(宗教事务局)副乡级干部;
梁 勇同志明确为台江县公安局副乡级干部;
侯绍国同志明确为台江县公安局副乡级干部: 迟秀兰同志明确为台江县公安局副乡级干部;
石崇德同志明确为台江县公安局副乡级干部,免去其台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杨 军同志明确为台江县公安局副乡级干部,免去其革一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潘存禄同志明确为台江县财政局正乡级干部;
杨学宁同志明确为台江县民政局正乡级干部;
杨卫建同志明确为台江县总工会正乡级干部;
潘昌金同志明确为台江县农广校正乡级干部;
免去唐成万同志中共台江县林业局(园林绿化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罗光湖同志共青团台江县委员会书记、委员、中共台江县委民营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共台江县委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秀成同志老屯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龙 海同志台江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任向红同志台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杨昌发同志台江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台干任〔2013〕3号,2013年1月19日): 成立中共贵州黔东南苗岭国家地质公园台江县管理局党组. 周长树同志任中共贵州黔东南苗岭国家地质公园台江县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 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台干任〔2013〕9号,2013年1月28日): 接中共黔东南州委员会黔东南干任〔2013〕6号通知: 黄大松同志挂任中共台江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挂职时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 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台干任〔2013〕10号,2013年1月30日): 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组干函〔2013〕48号文件通知: 刘 俊同志挂任中共方召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