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8-09-03

二、承办机构 市公安厅经侦支队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条件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活动期间,通过现场会、新闻媒体等形式,组织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经济犯罪的防范意识,识假防骗能力进一步提升,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打击经济犯罪的战果得以充分展现,经侦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

五、服务内容 1.选择宣传活动地点.各级经侦部门(市局经侦支队、区县经侦大队),着眼于提高宣传覆盖率、扩大宣传效果,选择广场、车站、商业机构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宣传. 2.印制宣传资料.结合当前本地经济犯罪活动,特别是本地常见、突出经济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表现形式、典型案例、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内容,制作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扑克等,向广大群众发放. 3.制作宣传展板.根据所确定的宣传活动地点位置、场地等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制作宣传展板.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设立展柜、展台,展示经侦部门所缴获的实物. 4.开展法律咨询.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受理举报经济犯罪宣传台,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广辟案件来源,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 5.拓展网上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专门的集中宣传活动网页,集中发布网上预警提示、开展网络在线访谈、进行网上在线答疑、受理网上举报投诉等等. 6.争取媒体参与.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的优势,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等,为集中宣传活动造势,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的强大声势.

六、服务时限 每年的5月15日前后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电话:0552-3118055 12.经济犯罪预警信息发布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公安经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皖公经侦〔2016〕214号) 第5项:市经侦支队以市公安局名义向有关部门发布风险预警通报.

2、《2016年蚌埠市公安经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蚌公经侦〔2016〕36号):市经侦支队以市公安局名义向有关部门发布风险预警通报.

二、承办机构 蚌埠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三、服务对象 有关企业、部门、单位

四、服务条件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按照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向有关部门发布风险预警通报

五、服务内容 向有关部门发布风险预警通报

六、服务时限 每年发现有经济犯罪风险时通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公安厅经侦支队

电话:0552-3118055 13.

12389 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受理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关于认真做好全国公安机关12389 举报电话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13〕862号):全国公安机关12389举报投诉电话于2013年12月24日开通运行.并确定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受理主体. 2.《关于做好全国公安机关12389举报电话职能移交工作的通知》(公督〔2015〕338号):全国公安机关12389举报投诉电话于2015年7月15日正式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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