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8-09-10 |
春晖集团和绍兴市制冷设备厂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演变历史;
春晖集团和绍兴市制冷设备厂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利益输送情形,与发行人、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业务、资金往来.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对改制的合法合规性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招股书披露,2014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请发行人说明: 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形;
发行人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交易情况,股东中是否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如有,请说明股东的适格性;
新三板挂牌申报材料及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存在差异;
新三板挂牌期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新三板挂牌期间三次定向发行股票所履行的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
申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在新三板所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市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0.43%的股份.请保荐机构说明取得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及时点、实质开展保荐业务的时点、第一次中介机构协调会召开日期,说明保荐机构是否设立防火墙机制、是否有效避免内幕交易及利益冲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对保荐机构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请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招股书披露,发行人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上虞内配.上虞内配前身为上虞县中塘公社内燃机配件厂,成立于1978年11月,系中塘公社社办集体企业.1993年12月,经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被绍兴市制冷设备厂(现春晖集团)合并.上虞内配作为春晖集团的下属企业于1998年与春晖集团一同改制为民营企业,改制后仍然作为春晖集团下属企业.2002年5月15日,春晖集团、沈绍春、陶张林、徐志江、曹国荣共同出资设立上虞内配,其成立时的出资系春晖集团等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虞内配净资产出资.2015年1月30日,发行人向春晖集团、徐志江、杨晨广、朱国富、王政帅收购上虞内配100%股权.2016年11月,发行人对上虞内配股增资3,608万元,增资后上虞内配注册资本变更为5,588万元. 请发行人: 补充披露上虞内配并入春晖集团、改制、成立有限公司、后续增资及股权变动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等法律瑕疵;
补充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上虞内配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相关事项予以确认的文件. 说明发行人收购亏损企业的必要性,发行人收购上虞内配所履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