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8-09-22

第二章 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项 采购项目 长沙市城管执法局与长沙广电集团宣传服务项目

第二章第2.1项 采购人 名称: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

电话:0731-88665945 联系人:蒋女士

第二章第2.2项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

电话:0731-

89968309、89968312 联系人:廖佳珠、张红利

第二章第3.1项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1、附件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备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 五证合一 (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第二章第5.1项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10.4项 采购项目预算 750000.00元

第二章第11.3项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第11.4项 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2.1项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保证金数额:15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号:81116010119002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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