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8-10-06 |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以前关注 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 联系人:胡文生 联系
电话:13889695500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
电话:0411-89867668 传真:0411-89867668
八、监督
电话:0411-8987311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29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合格投标人的 资格条件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3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4 样品要求 本项目需提供投标样品. 1.递交样品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文件同时同地递交. 在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样品要求 (1)本项目需提供实物样品:呼救器1个、消防腰斧1把、多功能水枪1支、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未递交样品及样品不全的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样品上须标明以下内容: ①项目编号 ②样品的名称 ③投标人名称 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安装调试好样品. 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供验收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合同产品必须与样品相同;
其他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领回.
5 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2.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庄河市消防大队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至少一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剩余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应提供的 伴随服务 1.提供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运输、装卸、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免费予以现场维修或更换. 3.在货物保质期外,应及时提供终身的维护服务.
6 采购预算、投标保证金及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 采购预算:99.7万元,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9万元. 说明: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20日11:00时. 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 投标保证金(政采ZH-2017-156)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收款单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建行行号:105222091609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本项目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出示本项目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 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