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8-10-10
到外汇局需提交现场核查资料: 系统中打印现场核查通知书(不要将回执联与通知书撕开,在回执联上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自查报告(见附件1,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核查表式(见附件2-6,加盖公章) 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附件2《进口付汇业务明细数据匹配表》填列的数据为:核查期内进口在核查期内付汇的数据.

如果核查期内进口在核查期内只付汇部分,在匹配金额中体现. 例如:在核查期内1笔进口10万美元,在核查期内付汇2万美元,另外8万美元在核查期后付汇. 在《进口付汇业务明细数据匹配表》中该笔关单进口金额填10万,进口匹配金额填2万,付汇金额2万.另外在《跨期进口付汇业务明细数据表》 中期内进口跨期付汇中填列该笔关单进口金额10万,进口匹配金额8万,期后已付汇填相应的申报单号及金额,未付汇填预计付汇时间. 反过来先预付,后进口同样. 出口填列方法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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