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8-10-15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皖农渔〔2017〕123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稻渔综合种养 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广德县农委、宿松县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2017年省委1号文件和《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7〕2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稻渔综合种养加快发展,切实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我委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争创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依托全省稻渔综合种养双千工程,紧密结合农业园区建设,以稻渔综合种养大县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稳产高效、生态循环、设施先进、标准规范、特色鲜明、辐射带动明显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使之成为全省种养结构调整的样板区、先进技术模式的展示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先行区,示范带动全省稻渔综合种养大发展、大提高. 按照 省市共建、以县为主,强化机制、注重实效,资源整合、协同推进 的原则,从2017年开始,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建一批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同时积极争创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示范区要集中开展稻渔综合种养先进技术模式集成与示范,建立健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充分发挥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渔产品质量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产业扶贫和三产融合等功能作用,率先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并辐射带动周边发展.

二、创建内容、标准

(一)资质条件 1.主体明确.创建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权属清晰.申报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证明,无土地使用纠纷. 3.规模达标.集中连片,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 4.质量安全.示范区周边无工业污染源,近五年来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近三年没有发生水稻和水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二)技术模式 1.产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水稻种植标准;

水源充足无污染,水质达到水产养殖标准. 2.模式要求.形成了与当地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相适应的 一水两用、一田双收 典型技术模式.形成了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开发、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为特征,以 稳粮、促渔、增效、安全、生态 为目标的连片稻渔综合种养典型经营模式. 3.指标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合理优化,满足稻渔互利共生需求,农业面源污染降低,实现节能减排,稻渔种养综合效益增加.

(三)生产管理 1. 三项 记录.建立《稻渔综合种养生产记录》《稻渔综合种养用药记录》和《稻渔综合种养产品销售记录》,按时认真填写,记录内容详实完整并妥善保管. 2.质量控制.建立生产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规章制度;

采购生产投入品来源于合法生产企业,并按照《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药和饲料,不使用冰鲜(冻)饵料直接投喂,不使用禁用药品.水产品和稻米品质需至少达到无公害产品标准. 3.内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张贴重要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等,定期对职工或成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有稻渔综合种养专职技术人员或技术支撑单位. 4.产品追溯.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销售农产品附具《产品标签》或者《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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