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8-10-30
同政发〔2018〕17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江市九十年代非师范类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安置解决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九十年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已经八届市委第十八次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九届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将《同江市九十年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解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同江市九十年代非师范类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解决方案 为了妥善处理九十年代大中专毕业生信访诉求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解决90年代末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政策精神,结合同江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就业安置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按政策处理好我省部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信访问题的通知》(黑办发电〔2016〕61号)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1990年至200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文件、全省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工作会议等政策精神要求执行.

二、就业安置范围 我市来访登记大中专毕业生180人,分别为统招生30人、合同委托生134人、定向生16人(不含已经分配后又下岗、买断、调出、离岗、辞职、开除、不服从分配、分配后不报到的;

不含自费、高职等培训方式的毕业生).

三、就业安置意见 根据黑龙江省和佳木斯市关于处理1990年至2000年毕业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安置问题的总体要求,经同江市委、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安置意见:

1、就业安置方式 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第三方劳务派遣)的方式安置就业,为长期稳定就业.具体安置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拟安置毕业生专业特长由市政府研究确定.毕业生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每年按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三年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签订三年合同,直到法定退休年龄.

2、就业安置程序 (1)公布方案.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公示《同江市九十年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解决方案》,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及审核确认.人社部门组织符合拟安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同江市环保大厦5楼人才中心报名并签定《承诺书》,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籍档案、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内容要齐全),逾期未报名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报名期间,人社部门将进行身份确认,调档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3)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参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内容进行.对已申报推荐就业岗位,但不能按期前来参加笔试的毕业生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4)政审和体检.主要审核大中专毕业生品德情况、有无违法犯罪纪录,居住在外地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政审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由居住地辖区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到同江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以安置. (5)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公示、报名、笔试、政审、体检无异议的大中专毕业生,需将户口迁入同江市,由人社等部门按照分数高低落实部门和就业岗位,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逾期未办理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