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8-10-30

3.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4.带头创先争优,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特别是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5.在公务员岗位工作5年以上,近5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6.有其他卓著功绩或杰出贡献.

(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的评选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积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成绩显著;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作风公道正派,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健全完善,运行规范高效,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4.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特别是在全省有重大影响,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5.近5年来单位无违法违纪案件;

6.有其他卓著功绩或杰出贡献.

(三)记一等功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的评选条件 记一等功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不另设评选条件,表彰对象从未被评为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的推荐对象中评选产生.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7月下旬).印发评选表彰通知,并在省内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二)组织推荐(8月上旬至9月上旬).各州(市)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人选,由州(市)党委、政府审核后,报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省级部门(含省垂直管理系统)根据评选条件提出推荐人选,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审核汇总后,报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9月中旬).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初步评审(9月中旬).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省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进行初评,差额提出初步候选对象名单;

(五)网络投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省内主要媒体公布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初步候选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并组织开展公众网络投票.公众登陆 云南网 (http://www.yunnan.cn)参与投票;

(六)二次评审(10月中旬).省评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评审会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七)媒体公示(10月下旬).对拟表彰对象在省内主要媒体公示;

(八)上报审批(11月上旬).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九)表彰奖励(11月中下旬).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表彰大会,对表彰对象进行表彰奖励.

七、奖励形式 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对授予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荣誉称号的,颁发奖章、证书及10000元奖金,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对记一等功的公务员,颁发奖章、证书及6000元奖金;

对获奖的集体颁发奖牌.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弘扬公务员奋发进取精神,激励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好推荐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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