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8-11-07

电话:0835-6522817. 地址:芦山县迎宾大道中段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 温女士 联系

电话:0835-6522817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

本次采购项目质疑接受方式:现场递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相关要求.) 联系人:竹主任. 联系

电话:0835-6522817. 地址:芦山县迎宾大道中段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芦山县财政局. 联系

电话:0835-652474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芦山县财政局备案及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芦山县民政局 .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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