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8-11-13

……"之规定;

盛荣荣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一款二项之规定,何良仓应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盛荣荣承担此事故次要责任.

(二)管理原因 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规范,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三)事故性质认定 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处理意见 鉴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认定,现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何良仓驾驶皖A04125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载、超速行驶,且未确保安全行驶是造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何良仓对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建议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将其辞退.

(二)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规范,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建议由包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昌生,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规范,应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议由包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经济处罚.

(四)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副经理卞立君分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规范,应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按公司规章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车队队长宣圣友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规范,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应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建议由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责令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按公司规章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六、防范措施建议 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应从本起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级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别要加大对车队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10.31"道路 交通事故调查组成员 成员单位 意见 包河区安全监管局 包河区监察局 包河区总工会 包河区建设局 包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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