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11-23 |
(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