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8-11-27 |
1、"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由本人填写,"审核、认定意见"由单位或组织填写.
2、可以用黑色水笔填写,填写时字迹要端正、清楚.也可以用纸张打印,打印时需按原本大小、格式制作.
3、所填内容必须真实.
(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参加工作时 间 来余工作时间(年/月) 国籍 身份证或 护照号码 何时参加何学术团体 现工作岗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传真 办公室电话 Email 申报对象所属类别(按照余发〔2018〕10号文件规定划分,在相应栏后面注明本人所属类别的具体项目及取得时间) 国内外 顶尖人才 国家级 领军人才 A类 B类 省级 领军人才 A类 B类 市级 领军人才 A类 B类 市高级人才 A类 B类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时间 符合认定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符合认定所需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聘任时间 学习、工作 简历 主要成果及奖励荣誉情况 (具体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
(二)审核、认定意见 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属实,同意申报. (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审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属实,同意申报. (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县区人才办审核意见 经审核,材料属实,同意申报. (盖章) 年月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志符合"新余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同意报认定委员会认定. (盖章) 年月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意见 同意认定 同志为"新余市高层次人才". (盖章) 年月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