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12-16 |
但可以在谈判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谈判. 11. 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1.1 竞争性谈判小组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1.2 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1.2.1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11.2.2与满足谈判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1.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11.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1.2.5编写评审报告;
11.2.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2. 谈判 12.1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现场谈判;
12.2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2.3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2.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5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2.6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2.7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设计要求和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8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设计要求和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2.9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 1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14 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14.1 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