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8-12-17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 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5.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6.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7.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中,仅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技术响应及售后服务等最优者为有效供应商),其余供应商均为无效供应商;

(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金额达到本项目/品目采购金额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 10.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1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校园网(www.gydx.gov.cn).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谈判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中共贵阳市委党校校园网(www.gydx.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以邀请函时间为准.

二、获取方式 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在中共贵阳市委党校校园网(www.gydx.gov.cn)上发布,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下载.

三、采购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和更正

(一)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更正的所有内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项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收悉质疑函后及时告知贵阳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招投标工作管理小组(单位自行采购) 详细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园林路71号联系人: 龙合 联系

电话: 0851-85400828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后,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答复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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