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12-22 |
(七)加强重点监管执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别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各地区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近5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调度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做到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
(九)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 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安全检查制度,制定事故隐患分类和分级挂牌督办标准,对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预防控制措施.
(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要实行安全生产 黑名单 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 黑名单 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各地区要于2016年底前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8年底前实现全国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十五)完善科学执法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重点监管对象、检查内容和执法措施,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执法效果.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十五)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 黑名单 制度.(工商总局牵头负责)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
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严格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 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 黑名单 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