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12-27 |
25 注意 事项 1.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询价通知书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2.供应商如认为本询价通知书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询价通知书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询价后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3.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 5.本通知书内容如和相关法规条例不一致的,以相关法规条例为准.
第三章 询价须知 1.供应商参加本询价活动应当符合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凡参加本次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关于报价 2.1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报价(总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款、税费、运费、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含所需配件). 2.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不允许拆包报价. 2.4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5本次询价如分标段的,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进行报价(询价须知前附表中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供应商应对所投报标段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或漏项,否则报价无效. 2.6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对此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一定的风险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