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国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他 1.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不足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对象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人员均为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编制. 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