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1-27 |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5.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7.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8.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10.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1.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
12.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3.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4.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5.不同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6.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7.项目(标段)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价的;
18.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9.评审委员会认定报价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20.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八)报价、评审: 报价、评审工作由无锡市锡山区采购中心负责组织. 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响应文件的审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