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01-30
天津医科大学 大型仪器科研技术共享平台对外开放实施办法 (讨论稿) 总则 第一条 科研平台建设目标与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提高平台的教学、科研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行本管理办法.

力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发展科研教学,创建学术高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扩大校内外科研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为学校和社会服务. 第二条 科研平台制定原则 本章程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 法》(教高〔 2000〕9 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 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289号),天津市教委《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津教委办〔2016〕100号)以及《天津医科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在学校实验室设备管理处统一协调管理下制定,用以规范平台设备的管理,充分实现优化配置、资源共享. 科研平台的运行、管理模式 第三条 平台倡导 服务型的管理 模式,既要科研服务,又要科研管理.我们是服务的团队,会牢记以科研服务为宗旨,以高效服务、专业服务、满意服务为我们的工作目标.平台也会做好科研管理.通过整合资源优势,充分实现资源共享,最大效益地发挥科研服务. 第四条 平台实行专管共用制,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并实行对外开放,提供技术服务,实行统一收费有偿服务模式. 科研平台的出入管理 第五条 科研平台设立电子门禁系统以实现进出人员的全记录,便于平台的对外开放,控制有效的实验人数,有助于规范管理与责任落实,充分保证平台工作环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避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 (1)平台实验室出入采用磁卡管理.磁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 (2)磁卡的发放对象为已参加基础医学研究中心安全培训及科研共享平台仪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者. (3)磁卡实行仪器管理员负责.平台仪器管理由专人负责.实验者需首先确定自己将要使用的仪器,然后从该仪器的管理员老师处借、还相应磁卡并做登记. (4)磁卡借出应本人签字,禁止代借.借卡人应保持门禁卡的整洁,完整.如磁卡遗失或损坏时,应立即向仪器管理员汇报. (5)磁卡使用完毕后要及时退还.磁卡借出时间为每天下午16:00~17:00,归还时间为下一个上班日的上午8:00~9:00. (6)磁卡使用期间,使用人要对实验室各项安全负责.借卡人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如发生所用仪器损坏的,应及时向仪器管理员汇报,不得擅自拆卸仪器. (7)未经仪器管理员同意,磁卡原则上不得转借其它实验室使用. 凡因个人因素违反本章相关规定,导致磁卡使用受限,影响平台正常工作者,首次发现,口头警告;

累计两次,告知其所在实验室负责人并汇入当月违规使用平台名单,月末集中公示于基础医学研究中心一楼大厅;

第三次发现,取消其借卡权限,需重新参加平台规章制度培训方能恢复. 凡借卡期间造成仪器使用混乱、仪器损坏、公共财物被盗事件的,将参考设备处文件《天津医科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及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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