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2-10 |
三、招标人:石河子大学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路 联系人:蔡永斌 联系
电话:0993-2058967 十
四、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系人:王文生 吴城 联系
电话:0991-
2695578、267031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帐号:300201510902494273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教学实验台柜采购
第二章第2.1款 招标人 石河子大学
第二章第2.2款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第2.3款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须获得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及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中央实验台、实验边台、通风橱、桌上通风柜、通风试剂柜、普通试剂柜需提供).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第二章第6.2(3)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无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自行踏勘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不接受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本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4)其他. 本项目不适用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
二、招标文件
第二章第11.1款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 9月
10 日11 时00 分 (北京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5.4款 预算资金 97万元
第二章第17.1款 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整);
2、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3、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4、供应商递交保证金后,需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此收据为本次采购项目保证金交纳唯一凭证,其他凭证均不予认可;
5、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新民路支行营业处 账号:3002015109024942731
第二章第18.1款 投标文件有效期 45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19.1款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版文件:1份(以U盘形式递交);
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不满足投标文件以上形式要求拒绝接受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0.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标明 正本 、 副本 、 电子版投标文件 字样 (2)标明所采购的招标编号、招标内容、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标明递交至投标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4)注明 在(详见采购文件中的招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 正本/副本/电子版 的字样.
第二章第22.1款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负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