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2-13

二、项目由来

1、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据此,建设单位汾阳市鹏城洗煤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及时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对项目所处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以及生活环境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对工程建设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主要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分析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据现场踏勘调查了解,厂区现阶段只有60万吨/年洗选生产项目,120万吨/年技改项目未开始建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四十一煤炭开采与洗选业 129洗选、配煤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据此,本次评价编制了《汾阳市鹏城洗煤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分析判定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城乡发展规划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汾阳市阳城乡虞城村东南侧490m处,本次技改项目在原厂址进行改造,不新增土地,依据《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厂址所占地为未规划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2)区域环境敏感性 本项目南侧10m为虢义河,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虢义河基本没有影响;

周围无其它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地质遗迹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在郭庄泉域内,但不在重点保护区. 3)选址符合性分析 (1) 三线一单 要求符合性 表1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所在区域尚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物古迹、地质遗迹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煤炭洗选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和水资源,煤炭洗选提高了煤的利用率,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 本次评价引用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7日汾阳市环境空气例行监测结果,评价区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SO2日均浓度范围为14-84?g/m3,最大浓度占标率56.0%;

PM10浓度范围为52-148?g/m3,最大浓度占标率98.7%;

NO2浓度变化范围为15-53?g/m3,最大浓度占标率66.3%.PM

10、NO

2、SO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由此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本项目产污环节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排放量较少,均可达标排放,且无废水外排.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严格执行环评提出各项处置措施 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在区域环境负面清单内 / (2)环境敏感性相符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不在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规定的地区内,因此项目区域属于环境 非敏感区 . (3)与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 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的通知,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2017年7月11日: 表2 项目与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晋环环评函[2017]102号规定 拟建项目情况 拟建项目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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