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3-16
南昌市粮食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竞价采购交易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6号)、《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推进粮食电子商务工作的意见》(赣粮发【2007】26号)等文件精神,受有关单位委托南昌市粮食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保证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交易细则.

第二条 交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竞价采购交易,交易双方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本交易中心进行的粮食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粮食网上竞价采购交易采取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货仓库为买方确定的实际储存库点.参加网上电子竞价采购交易的卖方为自愿报名参加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经纪人及种粮大户.

第二章 交易准备 第四条 参加交易的卖方代表须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粮食经纪人资格证,并携带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不是交易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在报到时进行资格确认. 第五条 买卖双方各须向交易中心预交交易保证金100元/吨、手续费保证金10元/吨,交易成功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竞卖数量超过预卖数量时,必须追加保证金后才能继续竞卖,保证金须在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南昌市粮食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农发行南昌市青山湖区支行 帐号:20336011100100000245461 第六条 交易中心审验交易代表的各项资料后,确认交易资格.交易账号及密码的发放:参加现场电子竞价采购交易的,由交易中心在正式交易日将交易账号、密码发给具有资格的交易代表;

参加远程交易的,由交易中心在正式交易日前一日以电话通知买方正式交易代表手机的方式提供.实际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买方的资格凭证,属买方的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如丢失或泄露责任自负. 第七条 参加竞价采购交易的买方须在正式交易日前一周向交易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南昌市粮食电子竞价采购交易清单》,所买粮食的存粮地点、品种、数量、质量、生产年份、等级等资料,委托起拍价应在正式交易日前一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买方资料(加盖公章)可采取快递、传真方式提供给交易中心. 第八条 交易中心于每次竞价交易会前通过"中国谷物网"(www.ex-grain.cn)、发布《南昌市粮食竞价采购交易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南昌市粮食竞价采购交易清单》(以下简称《交易清单》). 第九条 交易中心于每次竞价交易会前在"中国谷物网"(www.ex-grain.cn)公示《交易授权书》、《南昌市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南昌市粮食网上竞价采购交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样本等信息.

第三章 交易地点和时间 第十条 交易时间:按每批次交易日公告进行. 交易地点:

1、南昌市二七北路916号南昌市粮食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五楼)

2、网上远程电子交易 交易时间、地点如临时有变更,交易中心将提前公告 第十一条 因公共网络资源出现故障造成交易中断的,交易中心有权推迟或暂停交易.卖方在远程交易因其终端设备等原因不能正常交易的,不影响整体电子竞价采购交易的正常进行. 交易秩序 第十二条 参加现场交易的交易代表凭交易代表证按时入场. 第十三条 进场人员应服装整洁,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场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交易大厅内禁止吸烟、打电话和大声喧哗. 第十四条 交易活动必须按照交易中心确定的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禁止恶意串通交易价格等损害他人利益的一切行为.对严重扰乱交易秩序的人员,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场. 交易程序 第十六条 采购报价为送到指定承储库点的仓内价(供方需承担卸车费用2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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