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9-03 |
寨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 寨河镇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信阳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信气攻坚办〔2016〕2号),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推动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光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山县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光政办〔2016〕9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采取超常措施,集中时间,集中行动,着力抓好四方面工作:扎实抓好 查 ,对各村(街区)散煤销售点和农户冬季散煤使用情况开展详细调查,查清散煤销售网点基本情况;
掌握镇区及乡村地区的散煤使用基本情况;
坚决抓好 禁 ,依法取缔无照散煤销售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全部散煤销售点,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所有燃煤散烧设施;
持续抓好 改 ,筛选一批基础条件成熟的乡村开展 煤改气 、 煤改电 试点,有序推进 煤改电 、 煤改气 工作;
强力抓好 替 ,明确洁净型煤标准,建立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大力推广洁净型煤替代与利用.通过全面加强燃煤散烧管控,建立散煤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质量管控休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散烧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为完成全镇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治理范围 重点管控五个领域:镇区家用散煤,即镇建成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
镇区内餐饮、烧烤使用散煤,即镇禁燃区内食堂、餐馆、夜市、大排档、流动烧烤摊点用煤;
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即全镇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用煤;
农村生活散煤,即农村地区居民家中保暖、炊事用煤;
农业生产散煤,即农村地区农作物大棚及养殖用煤.
三、工作目标
(一)2016年10 月31日前,完成散煤销售点和农户冬季散煤使用情况详细调查.
(二)2016年11月15日前,采取集中行动,依法取缔全镇所有无照散煤销售点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部散煤销售点,拆除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
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
(三)在全镇大力推广 煤改气 、 煤改电 ,2016年底前,选好试点单位,做好改造工作.
(四)2017年10月底前,建成洁净型煤生产、仓储、配送体系;
全部实施 煤改气 、 煤改电 和 清洁煤 替代,实现全镇 零散煤 .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制定实施专项行动方案;
组织开展详细摸底调查.
(二)推动落实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1 5日)按照本方案部署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动 查、禁、改、替 各项措施落实.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3月1 6日至2017年10月底).对201 6年燃煤散烧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按县散烧办里要求部署落实开展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散煤销售、使用基本情况(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 1.全面摸排散煤销售网点.组织开展散煤销售点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全镇散煤销售点的分布、建设、销售基本情况,列出详细清单,建立台账,分门别类甄别有无工商执照、有无环保手续、是否在建成区或禁燃区等情况,为下步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打好基础. 2.详细调查居民散煤使用情况.组织村(社区)对辖区内居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掌握辖区内散煤使用的居民户数、使用量、采暖炉具情况,并登记造册,为下步实施 电代煤 、 气代煤 和洁净型煤替代提供依据. 3.依法依规下达关闭取缔通知书.对无照、无手续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下达关闭取缔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理场地、处置库存散煤.
(二)依法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4.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组织开展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强制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位于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未通过环保 三同时 验收、经销劣质散煤等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 5.拆除违法违规燃煤设施.组织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存在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 6.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禁止购销和使用灰分高于32%、硫分高于1%的劣质散煤.要定期对保留的散煤销售点散煤质量进行抽检,凡销售达不到煤炭商品煤质量标准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推进 煤改气 、 煤改电 、 清洁煤 等工程(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底) 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以上三项工程的开展. 寨河镇燃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推动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成立寨河镇燃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杨晓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树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军(派出所所长) 潘从峰(工商所所长) 成员:余鲲(党政办主任) 张荣谟(农业中心主任) 王伟(中心学校校长) 杜秀凤(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工商所,潘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燃煤散烧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实、监督、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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