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4-26

4、考生自备考试允许使用的计算器及工具书.

5、考生只能使用学院提供的专用试卷纸、答题纸、草稿纸、使用自备纸答题无效.

6、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试卷,绝不允许出现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偷看他人考卷、替别人答卷、抄课本、笔记和抄袭事先写在课桌上的与考试有关材料、利用手机、请他人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 发现考卷作废,并令其退出考场,作弊者与协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考试过程中,学生如遇问题须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负责解决.

8、考试结束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交卷,然后自觉离开考场,超过规定时间不交卷者,试卷作废,成绩计零分.

9、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违者必究,后果自负. 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

1、已定监考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本单位请假,找人代替,绝不能空场.

2、考试前,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组织清场.凡考生所带书籍、笔记、资料等一律集中到讲台或指定地点,并检查学生按学号顺序就座情况,查验考试证件,核对考场人数.

3、考试时,准时发卷,未带考试证件者不准发给考卷,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以旷考论处,不允许进入考场.

4、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坚决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自始至终维护考场纪律和秩序, 及时消除作弊条件,纠正不规范行为,对试卷内容、题意不作任何解释和暗示.

5、考试进行期间监考人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吸烟、阅读书刊、报纸,不准相互交谈、接(打)移动电话、擅离职守.对履行职责不认真的监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6、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证,要认真执行考试纪律,一经发现作弊学生立即收回试卷,终止其考试, 并在试卷上标注 作弊试卷 ,同时将该生的班级、姓名、学号与作弊情况一并记入 考试试场情况记载表 ,现场认定并收缴作弊证据交教务处处理.

7、考试结束,试卷要当场清点无误,然后填写 考试试场情况记载表 并签字.

8、监考人员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各学院(部)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考试领导小组,检查本单位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内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 组长:杨 杜金柱 副组长:袁广德 徐福全 王立 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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