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5-03 |
二、三层;
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应设置在首层或二层;
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应设置在首层;
均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其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并设置相应的室外游戏场所及安全防护措施.机构不应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内;
不应设在高层建筑内,如必须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应设于建筑物的首层或
二、三层,并应设置不少于2个独立的安全出入口,疏散通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四)机构可提供计时制、半日制和全日制服务.提供全日制服务的,应有相对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五)设置测听室.单室面积不少于6平米/间,且应符合 GB/T
16296 和GB/T
16403 关于声场及测听室建设的规定.
(六)设置个别化训练室.按师生1:7的标准,面积不应少于 8m?,室内应有隔声降噪处理,本底噪声小于35dBA.
(七)设置具备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的用房.每班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配备观察窗,光照充足,通风良好.活动室位于多层建筑内且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时,应设2个安全出口.听力障碍儿童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且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
(八)设置至少1间亲子教室.面积可参照幼儿园集体活动室的标准.
(九)设置1间保健室.使用面积按机构规模分别为
14、
16、18平方米.
(十)设置1间家长学校培训室.面积能满足20人及以上培训使用.
三、专业条件
(一)人员 1.听力师 至少配备1名听力专业人员,须取得助听器验配师资格(国家职业资格4级),并接受小儿听力学专项培训. 2.听觉言语康复教师 按师生1:7的标准配置.取得教师资格,具备听力语言康复学科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应接受最高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专项培训;
年度体检达标,持有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3.学前教师、保健医生、保育员 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