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5-09 |
(五)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壹万伍仟元整)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方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未注册入库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规定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评审专家的资格审查和其他评审.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计算,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
(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