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6-04 |
一、违法违规占地 土地督察发现四平市2013年违法占地80宗,涉及土地面积1.
31万亩(其中耕地9690.3亩).其中,长双高速公路项目、东南新城基础设施项目等78宗违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1.24万亩(其中耕地9078.6亩).
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 四平市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违规减免四平市公安局、四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教育中心等5个项目的土地划拨价款,涉及金额2097.35万元. 吉林省丰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长春市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等3个项目,存在土地出让收入逾期未收缴到位的问题,涉及金额7853万元. 梨树县政府违规批准向天成工贸有限公司项目返还土地出让收入,涉及金额328万元. 四平特驱饲料有限公司等5个项目违反了土地出让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763.68万元.
三、违法征地 四平市东南新城、四平市经济开发区、公主岭岭西新城在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前,擅自实施土地征收行为,导致大量耕地闲置、荒芜,涉及土地面积3912.45亩(其中耕地3902.85亩).
四、违反产业政策供地 2013年2月,梨树县政府在核准文件已失效的情况下,违反《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批准向广利特种水泥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供地,涉及土地面积145.80亩. 2013年10月,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后,梨树县政府依然以技术业务用房为名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机关办公楼办理供地手续,涉及用地3宗,面积92.55亩,目前项目主体已经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