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31
年产10000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献县辉腾铸造厂 (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编制日期:二零一九年四月 目录 1总论

1 1.

1前言

1 1.2评价内容

3 1.3评价标准

3 1.4环境保护目标

5 2项目变更前相关内容

7 2.1原环评文件中项目概况

7 2.2项目变更前主要生产设备

7 2.3项目变更前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7 3项目变更内容分析

8 3.1项目变更后新增生产设备

9 3.2项目变更后新增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10 3.3项目变更后生产工艺变化情况

11 3.4原环评批复情况

12 4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情况

13 4.1施工期

13 4.2运营期

13 4.3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13 5环境影响分析

16 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6 5.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9 5.3水环境影响分析

26 5.4声环境影响分析

26 5.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26 6变更可行性分析

28 7总量控制

29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内容

30 9结论

32 9.1工程变更内容

32 9.2变更可行性分析

32 9.3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

33 9.4总量控制

35 9.5结论

36 1总论 1.1前言 献县辉腾铸造厂原名献县河街中兴玛钢厂,营业执照变更情况见附件,主要产品为扣件、球墨铸件.现有工程于2018年8月编制的《献县河街中兴玛钢厂年产10000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8年9月获得了献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批复文号:献环表[2018]224号,见附件,由于项目未建设完成,项目未进行验收.为实现献县铸造产业跨越发展,引导行业安全、环保、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整治改造提标升级铸造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铸造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参照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以及即将发布的强制性国标《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河北省、沧州市和献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方案等文件,中共献县县委献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献县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献发〔2018〕24号)要求,本企业需进行环保升级改造,为此,献县辉腾铸造厂拟投资100万元建设环保能力提升及落砂工艺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产能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2台1.0t/h铝壳电炉更换为2台1.0t/h钢壳电炉,制芯机由3台增至5台,新增覆膜砂浇注冷却线1条,振动落砂机1台,对生产线产尘工序进行治理,项目已在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为献工信备字(2018)145号,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1-1 表1-1项目建设内容对照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 补充完成后

1 主体工程 熔炼工部:铝壳1.0t电炉2台;

浇注冷却线1条,清理工部:清砂滚筒2台;

砂处理工部:无;

制芯机3台. 技改项目产能不变,熔炼工部淘汰2台1.0t铝壳电炉,新增2台1.0t钢壳电炉;

新增覆膜砂浇注冷却线1条、清砂滚筒未发生变化.增加振动落砂机1台,制芯机由3台增加至5台,新增设备全部配套环保设备,对各污染环节进行治理,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其他工程内容不变.

2 公用工程 供水、供电设施 供水、供电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3 辅助工程 办公室、仓库等 依托现有工程

4 环保工程 电炉熔化浇注烟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原料堆场废气:原料堆场进行棚化,粉尘无组织排放;

清砂粉尘(2台清砂滚筒):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浇注冷却废气、射芯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电炉熔化烟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1). 原料堆场废气进行棚化,在密闭间内,洒水抑尘,粉尘无组织排放. 浇注冷却废气:封闭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2). 落砂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2). 射芯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UV光解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3). 清砂粉尘:封闭集气间+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4).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内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内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车间密闭、距离衰减 车间密闭、距离衰减 废铁渣、除尘灰收集后外售;

废覆膜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铁渣、除尘灰:定点封闭存放,外售综合利用;

废覆膜砂:定点封闭存放,由厂家回收;

下脚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2019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项目变更部分编写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环保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的编制工作. 1.2评价内容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选址未发生变化,原环评报告已对区域环境概况、施工期环境影响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本次补充报告不再对其进行赘述.补充报告评价内容见表1-2. 表1-2 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变更内容 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分析原环评批复情况,对比分析工程内容、污染源及环保措施等变化情况.

2 工程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对涉及变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3 环境影响评价 对比分析本项目变更后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4 其它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变更后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及环保 三同时 验收内容.

5 结论与建议 给出项目变更后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并提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建议. 1.3评价标准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执行以下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甲醛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中参考限值,酚类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2、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标准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2 24小时平均

15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1小时平均

500 NO2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mg/m3 1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

160 μg/m3 1小时平均

200 PM10 24小时平均

150 PM2.5 24小时平均

75 TSP 24小时平均

300 非甲烷总烃 1小时平均值 2.0 mg/m3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DB13/1577-2012)表1中二级标准 甲醛 1小时均值 0.0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中参考限值 酚类 一次值 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位置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厂界 昼间

6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夜间

50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电炉熔化烟尘执行《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标准;

制芯工序、浇注冷却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标准;

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产生的甲醛、酚类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产生的VOCs执行《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标准.制芯工序、浇注冷却工序、落砂工序、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二级标准.原料堆场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表1-5 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工艺废气 制芯工序、浇注冷却工序、落砂工序、清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气筒高度15m(高于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米),颗粒物15mg/m3, 《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二级标准 电炉熔化烟尘:排气筒高度15m(高于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米),颗粒物15mg/m3 《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二级标准 原料堆场废气:颗粒物1.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制芯工序、浇注冷却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VOCs 有组织:排气筒高度15m(高于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米), 有组织VOCs:50mg/m3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60mg/m3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2mg/m3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表1二级标准 制芯工序、浇注冷却工序产生的甲醛、酚类 有组织:排气筒高度15m(高于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5米), 有组织甲醛:25mg/m3,0.39kg/h 无组织甲醛:0.2mg/m3 有组织酚类:100mg/m3,0.15kg/h 无组织酚类:0.08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1.4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献县河街镇小过村,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17'

12.71 、东经116°23'

70.39 ,厂址北侧为废旧厂区,厂址南侧为农田,厂址西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农田、厂址东侧为农田.厂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文化古迹,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他须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无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其它重点保护目标,根据该项目周围环境状况,确定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对象为附近的居民区.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1-6. 表1-6 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性质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 小过村 N

134 居住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声环境 小过村 N

134 居住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厂界 2项目变更前相关内容 2.1原环评文件中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献县河街镇小过村,厂址中心坐标为北纬38°17'

12.71 、东经116°23'

70.39 ,厂址北侧为废旧厂区,厂址南侧为农田,厂址西侧为乡村道路,隔路为农田、厂址东侧为农田,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34米处的小过村,厂区周围无风景名胜区,文化古迹,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他须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无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其它重点保护目标,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总建筑面积3700 m2.项目劳动定员为

20 人,每天工作 16h,全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2.2项目变更前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见表2-1. 表2-1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吨位 单位 数量

1 铝壳电炉(1.0t) -- 台22制芯机 -- 台33清砂滚筒 -- 台22.3项目变更前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见表2-2. 表2-2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消耗量 备注

1 球墨铸铁 10300t/a 块状

2 覆膜砂 420t/a 袋装

3 新鲜水 300m3/a 厂区自备水井提供

4 电98万kW・h/a 当地供电所提供 覆膜砂:覆膜砂主要采用优质精选天然石英砂为原砂,热塑性酚醛树脂,乌洛托品及增强剂为原料,砂粒表面在造型前即覆有一层固体树脂膜的型砂或芯砂.覆膜砂中热塑性酚醛树脂约为5%,其中游离甲醛含量约为1%. 3项目变更内容分析 技改项目产能不变,熔炼工部淘汰2台1.0t铝壳电炉,新增2台1.0t钢壳电炉;

清砂滚筒未发生变化.增加覆膜砂浇注冷却线1条、增加振动落砂机1台,制芯机由3台增加至5台,新增设备全部配套环保设备,对各污染环节进行治理,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车间内进行,其他工程内容不变.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侧,变更项目西侧为乡村道路;

南侧为农田;

东侧为农田;

北侧为本项目厂区空地.项目地理位置图、周边关系图及平面布置变化图见附图.项目建设内容变化情况见表3-1. 表3-1 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情况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原有建设内容 变化情况 主体工程 铸造车间 熔炼工部:铝壳1.0t电炉2台;

浇注冷却线1条,清理工部:清砂滚筒2台;

砂处理工部:无;

制芯机3台. 技改项目产能不变,熔炼工部淘汰2台1.0t铝壳电炉,新增2台1.0t钢壳电炉;

增加覆膜砂浇注冷却线1条、清砂滚筒未发生变化.增加振动落砂机1台,制芯机由3台增加至5台,新增设备全部配套环保设备. 清砂车间 无原封存回火窑,建筑面积100m2,改造为清砂车间 无变化. 辅助工程 办公室 2层,砖混结构,用于办公;

200m2 无变化 库房 1座;

彩钢结构,存放原材料;

1000m2 无变化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变更前: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电炉冷却水.变更后: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电炉冷却水. 无变化 排水工程 电炉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

职工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

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无变化 供电工程 当地供电所提供 无变化 供热工程 无生产用热,生活取暖采用空调 无变化 环保工程 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水量小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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