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9-06-25 |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0.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政府采购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6自招标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招标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招标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11.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解释权 12.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2.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2.3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本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5投标产品中所用软件需为正版软件,不得使用盗版软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 14.3商务标书 商务标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