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1 |
(三)《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调整,但不能做颠覆性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重大课题(即 建国70周年 重大专项课题)和文化单列课题各确定10个选题,每个原则上立1项,且均为具体条目,选题名称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申请人不能自行设计题目,但可适当调整文字表述.
(五)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可以参照《课题指南》拟定选题,也可以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题目.但无论是参照《课题指南》拟定选题还是自行设计题目,均须严格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五、课题要求
(一)名称表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研究期限.专著、译著、工具书、论文集类课题一般2-3年,研究周期不能超过2022年9月1日;
研究报告、软件类课题一般1-2年,研究周期不能超过2021年9月1日.
(三)申报学科.申报学科涉及24个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以 靠近优先 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成果形式和正文字数.见《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8〕6号)
第五章相关规定.
六、成果质量
(一)省课题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体现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或突出的实践价值,应着力推出代表贵州水准的研究成果.
(二)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三)应用研究要紧密结合贵州省情和发展实际,聚焦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七、资助经费
(一)课题的资助额度按课题类别统一核定,分二次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具体资助标准分别为: 1.重大课题(即 建国70周年 重大专项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10万元,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5万元;
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按结项等次拨付结题经费(具体标准为:优秀5万元、良好4万元、合格3万元). 2.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4-6万元,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
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按结项等次拨付结题经费(具体标准为:优秀3万元、良好2万元、合格1万元). 3.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3-4万元,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2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按结项等次拨付结题经费(具体标准为:优秀2万元、良好1.5万元、合格1万元). 4.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2万元,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1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拨付结题经费1万元. 5.文化单列课题每项资助经费为20万元.课题经费分二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18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拨付结题经费2万元.
(二)省课题一经立项,课题责任单位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资助课题研究经费.
八、申报限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特对2019年度省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