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2019-07-01
河池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河政办发〔2017〕131号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河池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工作原则 .组织指挥体系 市减灾委员会 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专家评估组 .灾害预警响应 启动条件 启动程序 . 保障措施 资金保障 物资保障 通信和信息保障 装备和设施保障 人力资源保障 社会动员保障 科技保障 宣传和培训 5. 信息报告与发布 5.1信息报告 5.2信息发布 6.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 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 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调整 响应终止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过渡期生活救助 冬春救助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附则 术语解释 预案演练 预案管理 预案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全市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力,确保在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雪、低温冰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发生自然灾害后,各级人民政府视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援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4)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 市减灾委由以下成员组成: 主任:分管副市长 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河池公路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市政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河池日报社、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河池军分区、武警河池市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河池供电局、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河池分公司、中国电信公司河池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河池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河池分公司等44个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 市减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组织、领导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2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应急和恢复生产所需物资的供应. 市民政局:负责核查和统一发布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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