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1 |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朝阳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芳草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金合支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8692户,实缴职工78.6万人,缴存90.67亿元,缴存额同比增长11.35%.当年新开户单位779户, 新开户职工9万人.截至2014年底,累计缴存额557亿元,缴存余额298.4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9.4%、14.91%.
(二)提取:2014 年,提取 51.96 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 57.3 %,比上年同期增加 21.69个百分点.截至
2014 年底,提取总额 258.5 亿元,同比增长 25.16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吉林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及华夏银行等12户银行. 市区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存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五县(市)、区及辖区铁路沿线地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2万笔、49.5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6%和8.3%.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44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51万笔、316.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7%和18.5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4.71亿元,同比增长15.67%.个人住房贷款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为71.95%,比上年同期增加0.47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未发生此类贷款.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4年末国债余额0.03亿元,当年无购买、兑付、转让、收回业务.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 49.37亿元.其中,活期1.37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48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72.10%,比上年同期增加0.4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15769.04万元,同比增长15.2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7222.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8546.4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65055.25万元,同比增长19.58%.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60612.5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430.83万元,其他支出11.8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公积金增值收益 50713.79万元,同比增长10.15%.增值收益率1.80%,比上年同期增加 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861.0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64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212.70万元;
2014年上交财政2013年度管理费用15742.15万元,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000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681.74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404.9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735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99.74万元,公用经费1100.26万元,专项经费3151.7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为515.5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2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新增贷款余额的1%提取.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5681.74万元,当年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13%,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