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01

(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居民提供约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时,应通过健康讲座、发放宣传材料、上门服务、电话咨询等形式宣传国家免费药具政策,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具,加强药具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

四、项目组织管理

(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股作为药具服务监督管理主体,承担统筹规划、制度制定、监督考核等职责.县妇幼保健机构配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

(二)县药具管理机构组建药具管理网络,承担药具储存、调拨配送、质量监测等服务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药具管理员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指导辖区各网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避孕药具项目服务,承担服务网点运行维护、药具配送等工作.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为药具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不良反应处理等保障服务.承担辖区内服务信息管理、报送工作,统计核实工作数量和质量,作为项目经费拨付和评优的依据.

(四)乡镇卫生院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按照本方案具体要求,提供规范的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信息、培训管理等工作.履行信息上报职责,及时向县妇幼保健院上报信息.

(五)乡镇卫生计生办要设立避孕药具发放网点,负责对本辖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避孕药具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六)村卫生室负责基础信息收集、上报,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开展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服务工作.

五、项目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培训教育服务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护执业(助理)资格或生殖健康咨询培训师资格;

2.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咨询、随访和技术服务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护执业(助理)资格,有一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践经验或接受过咨询知识的培训;

3.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发放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过免费避孕药具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管理要求 1.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6号)要求,实行需求计划乡级起报制度,同时上报需求编制说明.规范避孕药具出入库及帐目管理,根据库存周转和发放情况,合理安排计划分配,提高调拨效率. 2.注重避孕药具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7号)的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档案;

药具仓库严格分区、色标管理,做好避孕药具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工作;

定期上报质量评介意见.

(三)保障措施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免费提供药具服务的基层卫生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要加强与辖区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完善村(居)委会等管理,掌握服务辖区内已婚育龄人群人口信息、避孕需求信息、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 2.强化避孕药具技术培训.建立健全避孕药具管理服务队伍,从事避孕药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积极参加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县级每年至少对乡(镇)级药具管理人员举办一期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乡(镇)级每年至少对村医、村计生专干举办一期避孕药具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3.提高免费避孕药具使用率.各服务机构在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优先推广使用免费避孕药具,充分保障育龄人群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避孕节育成本,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满意度. 4.加强督导检查.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避孕药具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为项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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