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1 |
环境监察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市民反映的酒店全称为"永兴县帝豪大酒店",位于永兴县便江镇大桥路2号("银都花园"小区隔壁),法人代表李久星,经营范围为住宿、餐饮、足浴服务,于2014年9月份开始营业,该酒店以前使用燃煤锅炉,因接到环境保护局的关于"节能减排"、 "取缔淘汰落后工艺"的通知后,于6月底安装了生物质热水锅炉,因锅炉的鼓风机与银都花园小区相距较近,且在室外,夜间启动时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针对存在问题,环境监察人员责令帝豪大酒店:
1、7天内将锅炉的鼓风机搬迁至酒店室内;
2、控制锅炉鼓风机启动时间(早上6时前至夜间10时后不得启动).该酒店法人代表李久星当场将搬迁锅炉鼓风机一事吩咐专人立即办理,并且承诺将严格执行所有环保要求. 永兴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