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01 |
1、起哄、闹事,或者纠缠、辱骂有关工作人员;
2、损毁办公设备设施、办公用品、文件材料等;
3、静坐、穿状衣、出示状纸、打横幅、喊口号、散发上访材料、跪地喊冤;
4、留滞婴幼儿、残疾人、重病人、尸体等;
5、在医疗机构摆花圈、祭品、烧冥币;
6、在信访接待场所等国家机关实施自伤、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
7、围堵出入通道,占据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生产车间以及其他工作场所;
8、其他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以下情形,属于扰乱单位秩序 情节较重 :
1、实施上述行为,不听民警劝阻;
2、实施过激行为,损毁物品价值低于人民币1000元;
3、虽未采取过激行为,但扰乱单位秩序行为持续时间长或者多次实施;
4、实施上述行为,造成多人围观;
5、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编码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基准 C05002C000
1、故意违反公共行为准则,起哄闹事,制造混乱;
2、在公共场所采取穿状衣孝衣、抬摆花圈、打横幅、举标语、喊口号、撒传单、演讲、静坐、下跪、扬言自杀自残、抛弃婴幼儿或残疾人、重病人以及曝尸等方式制造不良社会影响,造成群众围观、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
3、非法集会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阻碍、影响交通正常通行,造成秩序混乱;
4、在主要旅游景点周围、主要街道纠缠行人,违法经营商品或者揽客乘车、住宿,或者在该处聚集、滞留,扰乱该地段正常秩序;
5、以拦截、追逐行人或过往车辆的方式强行散发小广告、兜售商品;
6、医院门前的医托,聚众滋事,造成医院门前秩序混乱;
7、为制造社会影响以自杀相威胁或为达到个人目的实施爬塔吊、爬楼、跳河等极端行为;
8、参与飙车,未造成交通事故;
9、在公共场所散发招嫖卡片;
10、其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项 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以下情形,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情节较重 :
1、实施上述行为,不听民警劝阻;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持续时间较长或者多次实施;
3、造成多人围观;
4、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编码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基准 C05003C000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项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